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:
为调动基层党组织抓好党建工作的积极性,落实好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活动和“党建+”工作,根据上级有关精神,现对我校党建工作经费具体实施办法规定如下。
一、基本经费标准
按每名党员每年不少于150元的标准落实组织活动经费,确保7人以下党支部的党组织活动经费每年不少于2000元,7人以上党支部的党组织活动经费每年不少于3000元。
二、使用范围
1.按经费规定标准足额划拨给基层党组织支配。
2.经费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日常活动、特色工作开展、党建工作考评、外出考察学习、党员及党员干部学习培训、学习材料、党务工作宣传等。
3.对党建项目获奖和通讯报道上稿等进行奖励。
三、经费开支办法
1.各基层党组织提出费用申请报告,报告内容包括:活动方案、活动的目的和活动预算等。
2.党委组织部对报告进行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,党务督导工作部进行登记并督查经费使用情况,经费使用后要有成果反馈。
3.经费核销由基层党组织经手人制定报表,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报,经校财务部门核查后,报党委分管领导审核,党委书记签批。
特此通知
中共南昌理工学院委员会
2016年5月10日